本會第13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

台北市投區體育會第 13 屆第 3次會 員大會 會議 記錄
會議時間: 108 年 1月 17 日 18 時 30 分
會議地點: 北投新上享 餐廳 (台北市投區光明路 226 號)
主 席:汪志冰 記錄: 譚瑞茂
參加人員: 70 人(如會議簽到冊 )。
會議 記錄 :
壹、主席致詞 :(略)
貮、理事會工作報告 :
一、 107 年本 會辦理體育活動 計辦理 49 場:
(一)、辦理臺北 市政府民間體育 活動,計有中 正盃國 際標準舞 全國公開賽 等 37 場。
(二)、辦 理體育署運動 i臺灣計畫 ,計 有肌力運動能力推廣班等 7項。
(三)、辦 理文化局 社區文化類活動計有北市傳統 武術培訓營等 4場。
二、自本 年度起各 單項體育活動 之申請及 核銷 ,均須依 體育署及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設定之作業系統 由體育會 上網作
業,在體育會有限之人力下, 希各單項 之申請及核銷 案能依規定期限送 件,以免延誤作業。
三、108年第 1季體 育活動已奉核定 7場,正陸續辦 理中 。
四、108年運動 i臺灣計畫本會 申辦 10 場,刻正 報由 體育局 審核轉報 體育署核定中 。
五、107年體 育活動 核銷作業所見缺失:
(一)、領據補助金額奉准文號寫錯。
(二)、結算金額少於概。
(三)、收據沒蓋「免用統一發票專章」
(四)、核 銷未核定 的項目 (未奉核定 的補助項目不能核銷 )。
(五)、收支結算金 額未達申時 的概算金額。 (將等比例扣減補 助款 )
(六)、核銷之 補助款, 超過核定金額。 (例:奉核定 之補助款 1萬元, 申請核銷 金額 1萬 2仟元。
(七)、紅布條標題與 申辦活動之項目不符。
(八)、單據黏貼之用途說明與 發票 項目內容不 符。
(九)、收支結算之單價數量金額計錯誤。
(十)、核銷項目之金額 在收支結算表 及核 銷總 表中 之金 額不 一致 。
參、監 事會工作報告:
一、本會 107 年理監事 聯會議均規定期程 每半年 召開 一次 ,第 13 屆至目前為止 計召開 5次,會 員大會 計 3次。
會議資料及紀錄均 報社會局核備。
二、本會在 財務方面均依 規定完成每月及年度收支 結算 和年度收支預算報告 。107 年結 存 117 ,368 元。
肆、討論提案:
主席:本次會議有 所要討論的 提案 計有四 案,這四案都經本屆第 5次理、監事 會議審通過, 再提到會 員大請所有會員討
論 ,以作成決議, 請逐案報告 討論。
第一案:
案 由:審議 本會 107 年收 支結算。 提案單位:理事會
決 議:照案通過。
第二案:
案 由: 審議本會 108 年收支 算。 提案單立:理事會
決 議:照 案通 過。
第三案:
案 由: 審議本會 108 年工 作預訂計畫。 提案單位 :理事 會
決 議:照案通過。
第四案:
案 由:調整體育 活補 助款回捐比例 及本會工作人員車馬費。 提案人:許一南理事
決 議:
一、體 育會單項委員會 活動補助款 由現 行回捐 10% ,調整為 回捐 13% 。
二、體育會工作人員車馬費每月調增 2仟元 ,每月車馬費為 16 ,000 元。
三、 本案 自 108 年 1月起 實施。
主席結論:
一、本次的大會有關各單位核銷所見之 缺失,請各 單項參考改 進。
二、會中通 過之議案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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